新嘉集团开展《企业法律风险和防范》培训(二)

来源:新嘉集团     编辑:新嘉集团     发布时间:2017-03-16

继5月下旬新嘉集团开展《企业法律风险和防范》培训后,9月24日下午,新嘉集团在昌邑三生大厦19楼培训室再次开展2016年度对有关企业法律知识的主题培训。培训由公司特聘法律顾问齐鲁律师事务所的关恩栋和高慧律师主讲,共有集团主管及以上和相关运营、财务、合同等管理人员49人参加。培训历时2小时。


首先,关恩栋律师对作为企业的一名经营管理者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进行了阐述。关律师讲到:


树立尊重法律的意识,要有不以个人的感性和好恶看问题的基本观。管理者在现实中遇到类似仲裁、诉讼案件,往往容易陷入本能的从维护公司利益,甚至仅凭个人的感性的好恶为标准来评价对方的误区。而不是从尊重法律出发、从客观实际出发正确的看待问题。


树立有效的工作效率观念。以前在没有法律顾问介入的时候,对于一些合同的签订往往是凭主要领导商量一下就可以决定,感觉效率很高。律师介入后增加了环节,大家感觉不顺畅、往来多、效率低;对律师提出的有些意见感觉无助于合同履行,不利于效率的提升。作为管理者必须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有建立在对交易风险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的效率,才是有效和有意义的。


树立善于反思的观念。法律顾问的定位是降低民怨、减少诉讼。诉讼对于律师来说一生中可能有无数起,但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有可能一辈子不会遇到一次,一旦发生诉讼或仲裁对每个人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对待启动的诉讼必须有客观的认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首先要反思自己是否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关恩栋律师建议:

1、对经营者而言。要减少诉讼,就要尊重法律、依法经营,而不是钻法律空子,不能触犯法律底线。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要有客观的认识,要建立在专业人士的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理性客观的评价,而不是凭借自己感性的好恶来评价事物。

2、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而不是按自己主观理解形成制度。

3、对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要有知情权。

4、对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有延续性,执行要坚决。

5、对发生的纠纷首先反思我们是否有过错,是否有违法的行为,客观的看待员工、交易对象正常的合理诉求。


接着,高慧律师针对公司在合同管理、劳动管理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培训:

合同管理方面。针对违约金条款的规范性、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使用技巧及对方违约如何进行收集、固定证据做了阐述。


劳动关系管理方面。针对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变更等的风险防范进行了阐述。


公司规章制度方面。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内容合法性及不规范的规章制度带来的若干后果进行了阐述。

最后,针对大家提出的关于工作涉及的法律层面的问题和困惑,律师们耐心细致的一一作答,明晰了大家对有些问题的认知。


本次培训也是集团有关企业法律知识2016年度的最后一次培训。两次企业法律知识培训对集团相关管理岗位普及了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签订合同相关法律风险与防范的基本知识,从根本上引起了集团有关管理人员对如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视,相信对于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和防范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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